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現代大型企業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。為什么一個公司把它的一些附屬單位作為子公司,而另一些附屬單位作為分公司?子公司和分公司,究竟哪一個是設立分支機構的最佳選擇呢?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,我們先來看一下分公司和分公司的特點:
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現代大型企業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。為什么一個公司把它的一些附屬單位作為子公司,而另一些附屬單位作為分公司?子公司和分公司,究竟哪一個是設立分支機構的最佳選擇呢?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,我們先來看一下分公司和分公司的特點:
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。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,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這是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重要區別。
母公司和子公司各為獨立法人,子公司由母公司實際控制。根據股東大多數投票原則,持有的股份越多,就越能獲得對公司事務的決定。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是基于股權的占有或控制協議。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項都有實際決定權,尤其重要的是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構成。此外,除了股份控制模式外,還可以通過簽訂一些特殊的合同或協議,使一家公司處于另一家公司的控制之下,形成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。
從一個角度來看,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,所有有利于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合法措施都是企業考慮的焦點,而選擇有利于稅收優惠的組織形式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。
世界各國(包括中國)對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稅收待遇有很多不同的規定,為企業和跨國公司設立附屬企業的組織形式提供了選擇。
設立子公司的好處:
(1)在東道國也只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(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);
(2)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僅限于生產經營活動,分公司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;
(3)子公司為獨立法人,其所得稅獨立征收。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向居民公司提供的免稅期間內的稅收優惠待遇,分公司作為企業的構成部分之一住在海外,東道國多不愿提供更多優惠;
(4)東道國使用稅率低于居住國時,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以延期納稅;
(5)子公司的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得多,這當于母公司的投資收入和資本收入可以留在子公司,或者可以在稅負較輕的情況下回歸,獲得額外的稅收收益。
(6)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免或免稅。
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稅收利益有很大差異,公司企業在選擇組織形式時必須仔細比較、統一考慮、正確計劃。但是,總體上兩種組織形式最重要的區別是:
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,在成立國被視為居民納稅人,通常與該國其他公司承擔同樣的全面納稅義務。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,而是在設立分公司的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,只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。分公司發生的利潤和損失應與總行合并計算,即合并報告。中國稅法也規定,公司下屬分公司繳納的收入有兩種形式:一種是獨立申報納稅;一種是合并到總行進行納稅。哪種形式的納稅取決于公司下屬分公司的性質—是企業所得稅獨立的納稅人。